近日,福建省漳州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漳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基地試點建設的通知》,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配合。
漳州市引導全市各地通過行政、刑事、公益訴訟等渠道獲得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統籌用于國有林場等生態修復場所,采取異地補植復綠、碳匯產品交易等多元化生態修復方式,實現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與價值提升。
《通知》明確做好資金整合與引導、加強項目實施與監督、深化協同合作與創新等方面重點任務,以及強化組織領導與協調機制、加強技術支持與科研合作、加大宣傳引導與社會參與力度等保障措施。 (陳錦輝 陳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