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脫貧攻堅和生態護林員政策調整優化有關要求,近日,安徽省林業局、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了《安徽省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其中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納入生態護林員選聘范圍在全國尚屬首次。
《安徽省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進一步明晰了省、市、縣、鄉鎮四級部門職責,細化崗位培訓、動態考核管理和指標調劑等舉措,明晰資金支出渠道,穩妥加快資金支出進度,為圓滿完成生態護林員績效目標,持續推動基層林業站和生態護林員“兩大建設”,使安徽省生態護林員隊伍逐步轉化為更加專業的生態保護隊伍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