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調研地方性法規的出臺和落實情況,盡快制定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問題
蚯蚓是平衡和穩定土壤生態系統的重要物種,對保護和豐富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作用。針對電捕野生蚯蚓情況,我局和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深入調查研究,采取多項措施,切實加強野生蚯蚓保護。一是按職責分工會同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于2022年7月赴廣東、海南等地區開展了野生蚯蚓保護專項調研。二是積極向全國人大相關立法機構提供相關建議及其支撐材料,配合完成《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條款修訂發布,新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了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和獵捕方法,并規定了相應的懲處措施,為打擊非法捕殺野生蚯蚓等明確了適用依據和法律責任。三是組織專家深入研究,在充分考慮野生蚯蚓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基礎上,依據相關原則,將利用強度大、資源消耗量高的四種蚯蚓列入《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三有名錄”),調整后新名錄已于2023年6月26日公布施行,進一步完善了法律法規配套制度,為后續執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關于“將禁售電蚯蚓機或類似機器納入綠網計劃,并提示滅絕式捕殺野生動物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問題
目前,有關部門已開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最高檢指導地方檢察機關辦理“電捕野生蚯蚓案”,督促有關網絡平臺及時刪除、下架涉案違法視頻、商品,強化內容審查等內控監管,創新公益廣告、公益服務等替代性修復方式,并向禁捕工具生產環節延伸監督。有關平臺推出“綠網計劃”,當用戶查詢違法信息關鍵詞,可自動跳轉至顯示相應法律規定、典型案例和檢察官普法教育的專門頁面。切實將網絡平臺傳播違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信息以及違法銷售禁捕工具等納入延伸網絡治理領域。二是最高法指導地方對在電商平臺出售蚯蚓電捕工具等的行為規制進行探索。如廣東法院適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氣槍、地槍、排銃、粘網、地弓、吊杠、鋼絲套等工具獵捕野生動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制造、出售前款規定的獵捕工具”規定,判令在某電商平臺上售賣名為“地龍儀”的蚯蚓電擊獵捕工具的中山市某電器有限公司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的損失20萬余元等,并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三是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7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野生蚯蚓保護 改善土壤生態環境的通知》,指導地方采取多部門聯合排查整治非法活動、督促交易平臺下架電捕設備等多項措施,嚴厲打擊非法捕殺野生蚯蚓行為。在此期間,開展了網售電捕野生蚯蚓儀器專項監測,覆蓋了網店74萬家,商品375萬件,發現相關風險線索122條,均予以及時處置。
三、關于“通過及時發布‘電蚯蚓機第一案’判例、主動提起公益訴訟、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出臺類似蚯蚓等普通野生物種保護的司法解釋”問題
最高法在司法實踐中,指導廣東、貴州等地審理電捕野生蚯蚓環境公益訴訟案,判令侵權人承擔生態破壞侵權責任,經央媒報道,取得了廣泛社會關注和良好輿論反響。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在于損害后果難以認定,審理法院綜合考量侵權行為性質、因侵害行為所獲利益、破壞生態環境范圍和程度、生態環境稀缺性和恢復難易程度等進行酌定,開展了有益探索,但長期來看還需要更為明確的裁判標準指引。
同時,檢察機關在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加大公益訴訟檢查監督力度,2022年立案辦理涉生物多樣性保護公益訴訟案件8000余件,并注重從個案推動開展類案監督,從源頭上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安全。一是立足檢察職能,推動完善治理。充分發揮行政公益訴訟的職能作用,對于有關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怠于履行職責,通過檢察建議或者提起訴訟的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野生動物保護監管職責。針對監管盲區和治理漏洞,提出檢察建議,深化源頭治理,促進完善野生動物保護體系。二是加強協作配合,形成保護合力。加強與其他司法機關、行政主管部門、社會組織的溝通協作,凝聚保護合力。各地檢察機關針對履職中發現的監管部門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或者共性執法問題,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當好法治參謀。主動與林業草原、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磋商溝通,針對性提出檢察建議,完善協作配合機制,促進法律監督、行政管理、司法保護齊抓共管。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結合您的建議,凝聚力量,切實加強蚯蚓等野生物種保護,推動人與野生動物和諧共生。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地方林草部門工作指導,貫徹《野生動物保護法》及配套制度相關要求,指導各地落實三有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備案要求,切實加強野生蚯蚓保護。審判機關將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對于有規則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梳理形成裁判規則,適時發布普通野生物種保護的指導性案例、規范性文件或司法解釋。檢察機關將以司法辦案為中心,積極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持續加大對蚯蚓等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進一步提升辦案質效,及時發布典型案例,加強宣傳引導,凝聚保護合力。市場監管部門將采取各種措施禁止網售電蚯蚓機,規范電商平臺電蚯蚓機銷售行為,并通過公開報道、教育宣傳等途徑,提醒廣大消費者樹立合法的野生生物保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