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完善補償機制問題
(一)提高公益林補償標準、建立國家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機制方面。中央財政高度重視森林資源管護,不斷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大力支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天然林資源管護,目前對國有林和非國有林的補助標準已分別提高到每年每畝10元和16元,促進了我國森林生態功能的發揮,有力推動了更好提供生態產品。下一步,我局將會同財政部在綜合評估森林資源管護實際成本基礎上,結合全國天然林保護修復中長期規劃編制等情況,根據國家財力可能和財政事權劃分,統籌研究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同時,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要求,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對公益林實施差異化補償。
(二)完善橫向生態補償方面。為深入推進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進一步健全共抓大保護的工作格局,2021年,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中央財政每年安排一部分資金作為引導和獎勵資金,支持長江流域進一步健全完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資金測算已考慮森林覆蓋率、草原植被蓋度等因素。同時,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鼓勵合法合規開展森林覆蓋率等資源權益指標交易;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鼓勵地方探索大氣等其他生態環境要素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方式。地方可充分利用現有政策,結合自身實際需求,積極與相鄰省份溝通協商,探索森林、草原等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配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落實黨的二十大提出的“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有關要求,接續接力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三)碳匯交易方面。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相關要求,生態環境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建設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統一管理規則、交易場所和監管機制,國家不再支持地方新建任何形式的區域性市場。近期,生態環境部組織修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技術規范,組織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力爭盡早啟動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對于您提出“健全公益林碳匯交易制度,并把碳匯交易收益用于公益林的生態效益補償和管護建設”非常有參考價值,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研究。
二、關于加大林業產業扶持力度,強化間接補償問題
發展林區產業是豐富農產品供給、促進林農增收致富、推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局積極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支持各地木本油料、林下經濟等產業發展。
(一)加強林業產業制度政策方面。2021年,我局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十四五”林業草原保護發展規劃綱要》,將做優做強林草產業作為“十四五”期間的重要任務,要求大力發展林下經濟、木材加工和竹產業。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9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竹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印發了《全國林下經濟發展指南(2021—2030年)》,加強對竹產業、林下經濟發展的指導和支持。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9部門印發了《關于科學利用林地資源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科學利用林地資源、引導構筑高效產業體系、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政策措施。2022年,印發了《林草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將林下經濟、木材加工、竹產業列為林草產業發展重點領域。目前,全國林業總產值超過8萬億元。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編制印發《加快油茶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進一步細化了近期發展目標和工作舉措,分解了具體任務,明確提出要加大油茶產業發展財稅政策支持力度,通過“雙重”工程支持油茶產業發展重點項目及創新金融服務等具體支持措施。同時,我局加強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就推進集體林地“三權分置”、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切實加強森林經營、支持產業發展等提出了具體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快推動林業產業發展,繼續加強對林下經濟、木竹加工等產業的指導和支持,助推林農就業增收。
(二)完善林業投融資機制方面。2013年,原中國銀監會聯合我局印發了《關于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銀監發〔2013〕32號),建立林權抵押貸款制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和其他林業金融服務。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集體林權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83號),提出建立健全林權抵質押貸款制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業務。2017年,原中國銀監會聯合我局等部門印發了《關于推進林權抵押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57號),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有關工作機制。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原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保監會公告〔2021〕第7號),設立林權抵押貸款指標,給予5%的權重,從貸款存量、增量、增速3個維度進行考核評估,推動金融機構發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目前,全國林權抵押貸款余額約1000億元。此外,我局分別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建立了與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長期合作機制,共同創新了貸款期限最長40年、寬限期最長8年、基準利率、最低資本金20%的貸款產品,重點支持國家儲備林建設、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林業產業發展、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有效緩解了林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短的問題。下一步,我局將推動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頂層設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完善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林權收儲擔保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擴大林業信貸規模,更好支持林業高質量發展。
(三)資金投入方面。協調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2021—2023年累計下達中央預算內投資82.14億元,用于支持林區森林防滅火、管護站點用房、防火應急道路等自然資源保護管理設施建設。同時,積極支持將山區、林區道路、供電、飲水安全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相關領域規劃,統籌推進各項建設。積極協調財政部,通過中央財政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各地開展森林保護修復、油茶等木本油料營造、森林質量提升、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等工作,助力集體林區產業發展。下一步,我局將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結合既有渠道,統籌加大對林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開展森林保護修復、木本油料營造、森林質量提升、非國有林生態保護補償等工作,建議各地用足用好現有政策,促進集體林區產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