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鹽池縣林業和草原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檢疫工作人員對轄區內苗圃地開展秋季產地檢疫調查工作。
檢疫過程中,工作人員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開展檢疫工作,一是嚴格按照《林業植物產地檢疫技術規程》的相關規定,根據不同種類林業有害生物的生物學特性,采取踏查、監測、調查、鑒定的方式,結合實際情況對不同苗木種類及年份分類展開調查。二是采取抽樣調查的方式,根據苗木生長狀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病蟲害,將調查數據詳細記錄,并如實填寫產地檢疫調查表。三是結合專業知識、采取專業技術對樣株發生病蟲害進行檢測、記錄,明確要求經營主體針對未經林業部門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苗木不得出圃,嚴禁銷售和調運無檢疫證書種苗。
苗木產地檢疫是保護種業發展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為加強林業有害生物源頭防控,阻止林業有害生物傳播蔓延,有效保障苗木種植戶生產經營,鹽池縣還將進一步強化植物檢疫源頭監管,強化對育苗單位(個人)、涉木企業等檢疫監督,嚴格執行報檢、復檢程序,把好苗木運輸檢疫關,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及育苗戶識別病蟲害專業技能培訓,提高群眾對植物檢疫的認識及病蟲害識別技能,有力保障林木種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共同維護縣域林業資源安全。